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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措施

日期:111-02-17       
  1. 設置多功能綜合服務台,並裝置電腦自動掛號系統,民眾只需抽取一張號碼牌,至休息區等候廣播呼叫至指定窗口辦理,免除洽公排隊等候之苦。
  2. 實施彈性上班,每週一至週五中午不休息,照常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另每週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里港本所加值服務(如遇連續假期3日以上或特殊情形,則事先公告暫停),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文件核發。
  3. 對於年邁(65歲以上)行動不便長者、重病(傷)住院/在家療養不便外出者、身心障礙行動不便者及其他經戶政事務所判別確實無法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案件或文件核發者,以臨櫃或電話申請,並填寫到府服務申請書(詳如相關檔案-屏東縣各戶政事務所到府服務公告、屏東縣各戶政事務所到府服務申請書),由本所派員到府服務,到府服務之處所以屏東縣為轄區範圍,服務時間由戶政事務所視人力狀況排定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提供服務。(注意事項:⑴申請印鑑登記、變更或廢止 登記者,如當事人意識不清而無法為意思表示,應先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再由監護人向戶所申請辦理。⑵申請印鑑登記 、變更或廢止登記 應由當事人親自為之,但有「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6條各款情形者,得出具委任書委任他人代辦。)
  4. 可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請領現戶戶籍謄本、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及光復後之除戶謄本。
  5. 戶籍謄本國際化,核發英文版戶籍謄本,並開放可在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
  6. 戶籍登記及文件核發作業申請書直接由電腦列印,民眾可免填申請書表。
  7. 戶籍遷徙,免辦遷出,只需到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即可,免除兩地奔波之苦。
  8. 本人因故未能親自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法令另有規定需親辦案件除外)者,可由受託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印章、相關證件辦理。
  9. 開放網路預約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文件核發申辦服務,並受理通信郵寄方式申請戶籍謄本服務。
  10. 每年三、四月間規劃派員親自至轄區內各國民中學,受理三年級之學生國民身分證初領工作,免除學童家長奔波、請假之不便。
  11. 辦理「戶政、地政、稅務、監理、健保、台電、台水、壽險公會、勞保局、回復傳統姓名代收寄行駕照等跨機關便民服務」,免除往返奔波之苦。
  12. 跨機關合作,協助外交部受理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工作;配合內政部與健保署合作建置戶政事務所跨機關通報申請健保卡之資訊平台,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13. 建立暢行無阻之無障礙空間,規劃輪椅坡道、導盲磚、愛心鈴及身障人士專用廁所…等,提供貼心服務,便利身障人士洽公。
  14. 招募社會熱心人士組成志工服務團隊,協助本所引導招呼洽公民眾,提供更親切的服務。
  15. 設置「快捷服務台」,由支援人員先行受理現戶戶籍謄本申請案件,以縮短簡易案件待辦時間,有效疏解民眾待辦人數壓力與人潮。
  16. 設置「敬老貼心服務台」,營造高齡友善環境,由專人全程服務70歲以上長者。
  17. 實施「電話預約」申辦服務,週一至週五每天開放09:30、10:30、14:30、15:30共4個時段受理前一天電話預約登記申請。
  18. 提供免費無線上網服務,並設置手機充電站供民眾免費使用,以營造更便捷的洽公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