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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會

本屆調解委員合照

1.調解範圍
民事事件。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條)
2.調解費用
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99.999%免費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
3.調解效力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
4.法律扶助服務:李宜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每月第一週之週一(若遇假日順延至下週週一)上午9時-11時30分於潮州鎮公所鎮長室。
5.屏東地方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及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視訊訴訟服務開放時間分別為每周二、三、四下午二時至四點,敬請鄉親們多加利用
潮州調解委員會
地址:屏東縣潮州鎮育英路18號  服務電話: (08)789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