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一、學歷:高中(職)以上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且文書作業能力強。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籍已滿10年,領有國民身分證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監督公墓現場起堀工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2341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4年12月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屏東縣萬巒鄉公所人事室收(址址:92341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聯絡電話:08-7812460轉15,聯絡人:吳主任),信封上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