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服務項目說明
一、調解項目名稱:
1、民事事件。
2、告訴乃論刑事事件。
3、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之民事部份。
二、不受理調解事件:
1、民、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
2、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租佃糾紛。
3、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
4、離婚、收養。
5、法律規定不適於調解者。
三、申辦方式:
向本鄉調解委員會索取『調解聲請書』用紙或自行至公所網站下載『調解聲請書』,書寫完畢後郵寄或親至調解委員會辦理。(檢附可資佐證文件)
四、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聯絡電話:
08-8754663
六、地址:
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林邊鄉公所二樓調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