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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專區

調解服務項目說明

一、調解項目名稱:

1、民事事件。

2、告訴乃論刑事事件。

3、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之民事部份。


二、不受理調解事件:

1、民、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

2、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租佃糾紛。

3、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

4、離婚、收養。

5、法律規定不適於調解者。


三、申辦方式:

向本鄉調解委員會索取『調解聲請書』用紙或自行至公所網站下載『調解聲請書』,書寫完畢後郵寄或親至調解委員會辦理。(檢附可資佐證文件)


四、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聯絡電話:

08-8754663


六、地址:

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林邊鄉公所二樓調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