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佳冬鄉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及法律扶助須知
聲請調解須知:
調解事件範圍:(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一條)
1.民事事件:得聲請調解之民事事件
● 債權、債務之清償
● 房地產之購建、租賃、佔用
● 公害賠償
● 其他民事事件
2.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 略誘罪、侵入住居罪、妨害名譽、信用及秘密
● 過失傷害、一般傷害(故意重傷除外)、故意毀棄損害
● 親屬間財產犯罪
3.例外不得聲請調解民事事件
●婚姻無效或撤銷、請求認領、協議離婚、收養等
●違背強制或禁止之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事項
●假扣押、假處分、公示催告、宣告死亡、禁治產宣告、公證、確認性質案件等
●關於租佃爭議事件
●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十條第三項)
●非告訴乃論刑事罪,如肇事逃逸、非配偶之強制性交、搶奪、強盜等(單
純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可以調解)
二、表單下載:
1.佳冬鄉調解會 調解委任書:請自行下載
2佳冬鄉調解會 空白聲請調解書:請自行下載
3.佳冬鄉調解會 鄉鎮市調解條例:請自行下載
4.佳冬鄉調解會 可調解之民事事件參考表:請自行下載
5.佳冬鄉調解會 不可調解之民事事件參考表:請自行下載
6.佳冬鄉調解會 告訴乃論刑事案件參考表:請自行下載
7.佳冬鄉調解會 聲請調解書範例:請自行下載
8.佳冬鄉調解會 調解Q&A:請自行下載
三、屏東縣政府另於本縣8鄉鎮戶政事務所設有法律諮詢服務:請自行下載https://www.pthg.gov.tw/cp.aspx?n=C3B05892C0942B67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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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服務律師 |
報名方式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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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上午10時至12時(本所2樓)
例外:律師改期本所另行公告時間,於1樓服務台。 |
林昱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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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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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配合律師出庭,服務時間改為04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1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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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法律諮詢服務僅作法律疑難解答,不負責代撰訴狀。
佳冬鄉公所調解委員會地址: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電話:8666468 陳 先生
傳真:86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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