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業務範圍:
綜理全鄉公所業務.
【秘書】業務範圍:
協助鄉長襄理全鄉公所業務.
【民政課】業務範圍:
掌理一般行政、調解服務、自治、地政、禮俗宗教、公共造產、教育文化、環境衛生、一般社教、山胞生活改進、協助民防業務。
【財政課】業務範圍:
掌理財務、公產、出納、協助及稅捐稽徵事項。
【建設課】業務範圍:
掌理土木工程、 都市計劃、公共建設、交通、觀光、水利、簡易自來水營建管理、違章建築查報、市場管理、公用事業、小型排水設簡易工程登記及二樓以下建築管理等事項。
【社政課】業務範圍:
負責社政、社區發展、社會福利、急難救助及健保等相關事項。
【農業課】業務範圍:
掌理農林漁牧生產、農業推廣、糧食、農產運銷及農情調查等事項。
【公園路燈管理所】
辦理公園綠地、路燈及監視設施維護。
【幼兒園】業務
配合政府政策、推行兒童服利、提高托兒所服務品質、辦理幼兒收托工作。
【人事室】業務範圍:
掌理人事管理有關事項。
【主計室】業務範圍:
處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業務範圍:
有關政風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