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縣各項水利業務急需由專責單位積極負責辦理,於九十五年五月正式成立水利局,並於九十七年二月組織調整為水利處,其組織編組計有水利工程科、水利行政科、下水道科、水土保持科。 本處業務涵蓋河川治理、水權申請、盜濫採砂石取締、治山防洪、水土保持申請、雨污水處理及有關人民水利業務申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