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
綜理人事處各項業務。
副處長
襄理人事業務、綜核文稿。
企劃科
員工協助方案,教師核薪;分層負責;人事機構管理。
任免科
組織編制;考試分發;職務歸系;派免遷調;約聘僱管理。
考訓科
考核獎懲、訓練進修;差勤管理;出國及服務事項;性平業務。
給與科
辦理待遇、福利、退休、撫恤、保險及人事資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