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科 |
申請約僱年資俸給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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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依據年資提敘相關辦法辦理
2.檢附提敘用服務證明書1份
公務年資採計提敘相關法規(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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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提敘用服務證明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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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
分機
6521
6522
6524 |
給與科 |
公教人員退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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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退休事實表一式4份
2.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退輔給與領受人員資料卡1份(黏妥銀行存摺影印本)
3.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表1份
4.歷任職務派令(正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正本)
6.1吋照片1張(教職員請附3張)
7.戶籍謄本1份
8.男性請附-退伍令.大專集訓證書(正本)
9.服務獎章(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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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公教人員退休各式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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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分機
6540
6541
6542
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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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結婚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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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補助2個月薪俸
2.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3.填寫申請表1份.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領款收據1份
4.送會人事處辦理
5.核准後原申請表件送人事處發函通知申請人
6.申請人登打會計系統-審核通過後-登打會簽編號-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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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結婚補助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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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
分機
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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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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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補助金額-依據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支給標準表
2.註冊日起3個月內
3.填寫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1份.(國小及國中得免附單據)
3.高中職以上檢附學生證影印本1份.領款收據1份.就讀夜間部請加附切結書1份
4.以處為單位.彙整後送人事處辦理
5.核准後由申請單位登打會計系統-審核通過後-登打會簽編號-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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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子女教育補助費相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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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
分機
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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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生育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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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按事實發生當月起,往前推算六個月薪俸額之平均數計算
2.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3.填寫申請表1份.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出生證明書1份.切結書1份.領款收據1份
4.送會人事處辦理
5.核准後原申請表件送人事處發函通知申請人
6.申請人登打會計系統-審核通過後-登打會簽編號-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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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生育補助費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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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
分機
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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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喪葬補助費申請 |
應附文件
1.補助標準:父母死亡5個月薪俸、配偶死亡5個月薪俸、子女死亡3個月薪俸、祖父母死亡5個月薪俸額
2.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3.填寫喪葬補助申請表1份.檢附除戶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死亡證明書1份.領款收據1份
4.送會人事處辦理
5.核准後原申請表件送人事處發函通知申請人
6.申請人登打會計系統-審核通過後-登打會簽編號-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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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喪葬補助費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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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
分機
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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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職或服務證明書之申請 |
個人在職或服務證明書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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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填寫在職及服務證明申請書1份(註明聯絡電話),送人事處給與科辦理。
2.非本府制式服務證明格式者(例如:學校報名考試時規定之格式),請簽會本處核對資料辦理,並至行政處文書科用印(需影印乙份簽呈留存行政處文書科)。
3.已離職人員申請服務證明書.同1.方式辦理.並請註明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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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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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
08-7320415分機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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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訓科 |
不服考績等次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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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填寫在職及服務證明申請書1份(註明聯絡電話),送人事處給與科辦理。
2.非本府制式服務證明格式者(例如:學校報名考試時規定之格式),請簽會本處核對資料辦理,並至行政處文書科用印(需影印乙份簽呈留存行政處文書科)。
3.已離職人員申請服務證明書.同1.方式辦理.並請註明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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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申訴書(含再申訴書及復審書) |
諮詢電話
08-7320415 分機
6530
6531
6533
6534
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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