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中心試辦計畫 |
對象 |
實際居住於本縣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有自立生活意願者。 |
內容 |
1.同儕支持服務:協助服務對象擬定自立生活計畫,提升自我察覺與心理支持,提供生活相關諮詢與協助,例如婚姻與家庭、健康支持、交通及輔具資訊、合適住所,就業就學,財務管理,社會資源連結與促進社會參與及人際關係,權益倡導等服務。
2.個人助理服務:依據自立生活計畫內容,提供日常生活及社會參與活動中所需之協助,例如:日常生活之協助、外出購物、旅遊、參與社區各項活動、會議溝通協助、文書處理等。
備註:需同時符合以下規定,才能申請個人助理服務:
(1)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費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之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
(2)同時段不得重覆使用居家照顧服務。
3.體驗室服務:提供自立生活體驗室,讓有意願自立生活之身心障礙者,學習社區生活體驗之機會。(每名使用者體驗使用以5日為原則,如有需求者經社工評估後,得再行安排入住一次,國定假日暫停體驗服務) |
服務項目 |
福利別 |
自負額 |
同儕支持 |
諮詢費用全額補助 |
0 |
個人助理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
0 |
領有身障生活補助者 |
20元/時 |
一般戶 |
60元/時 |
體驗室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
0 |
領有身障生活補助者 |
100元/日 |
一般戶 |
200元/日 |
應備
文件 |
1.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無則免附) |
受理
單位 |
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08-7370161、08-7370181;
傳真08-7370181
申訴單位:縣府社會處電話08-7320415轉5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