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內容說明
◆ 申請對象
‧須設籍屏東縣內,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大學夜間部除外)
◆ 申請條件 (至少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屏東縣政府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雙親有一位以上為身心障礙者
‧弱勢家戶(含單親、隔代教養、高風險家庭(脆弱家庭及危機家庭)或遭遇急難事由…家庭經社工員評估)
◆ 可申請項目(與就學相關)
現金補助:
‧註冊費 ‧書籍費 ‧制服費 ‧補習費 ‧實習費 ‧輔導費 ‧材料費
‧租屋費 ‧住宿費 ‧交通費 ‧證照費
◆ 應配合事項:
依補助金額須每學期參加【助學相見歡、教育課程、志工活動】,說明如下:
1.助學相見歡活動:
‧每學期應參加「助學圓夢相見歡活動」(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並提出佐證文件外,若無故不出席者將不受理當年度申請)
2.教育課程及志工活動需參與次數:
‧補助新台幣2萬元(含)以下者,需完成教育課程及志工活動各1場次
‧補助新台幣2萬元以上者,需完成教育課程及志工活動各2次
◆ 收件時間 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110/01/21(四)至110/2/20(六)止逾時不候。
‧文件不齊全或逾期皆不受理
◆ 繳交以下資料
‧屏東縣聯合助學脫貧自立方案助學金申請表
‧全家人口戶籍謄本(近期半年附記事)
‧申請項目繳費單據影本(如學雜費單、租屋全份契約影本、住宿費繳費單、交通費等)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低收、中低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清寒證明、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證明書等)
‧當年度的學期成績單(第二次以上申請者需檢附)
◆ 繳交方式:紙本-申請表1份,其他附件影本2份郵寄至本會,地址:90057屏東市華正路97號 屏慈聯助學組收
◆ 聯絡窗口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社會救助科
林社工 怡蓉 (08)732-0415轉5411
‧社團法人屏東縣慈善團體聯合協會 助學組 李社工
電話 (08)736-4699
傳真 (08)736-9716
電子信箱 pingcijoint@gmail.com
Facebook pingcijoint@gmail.com (Happy Angel)
辦公室 屏東市華正路97號 老人文康活動中心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