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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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資格
申請補助之個案年齡為25歲以下仍在學,並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資格者:
1.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之就讀高中職以上子女。
2.本縣列冊中低收入戶之就讀高中職以上子女。
3.弱勢家戶(含單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者子女、遭遇急難事由)之就讀高中職以上子女,須經社工訪視評估並輔以財稅資料,審核補助資格與額度。
4.經社工員訪視評估之脆弱家庭、保護性個案就學困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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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申請項目(與就學相關)
現金補助:
‧註冊費 ‧書籍費 ‧制服費 ‧補習費 ‧實習費 ‧輔導費 ‧材料費
‧租屋費 ‧住宿費 ‧交通費 ‧證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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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配合事項:
依補助金額須每學期參加【助學相見歡、教育課程、志工活動】,說明如下:
1.助學相見歡活動:
‧每學期應參加「助學圓夢相見歡活動」
2.教育課程及志工活動需參與次數:
‧補助新台幣2萬元(含)以下者,需完成教育課程及志工活動各1場次
‧補助新台幣2萬元以上者,需完成教育課程及志工活動各2次
※未達以上規定者,將影響未來獲得補助之比例! |
◆ 收件時間 自111/1/20(四)至111/2/20(日);資料補件截止日111/3/6日止,逾時不候。
‧文件不齊全或逾期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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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交以下資料
‧屏東縣聯合助學脫貧自立方案助學金申請表
‧全家人口戶籍謄本(近期半年附記事)
‧申請項目繳費單據影本(如學雜費單、租屋全份契約影本、住宿費繳費單、交通費等)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低收、中低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清寒證明、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證明書等)
‧當年度的學期成績單(第二次以上申請者需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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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交方式:紙本-申請表1份,其他附件影本2份郵寄至本會,地址:90057屏東市華正路97號 屏慈聯助學組收
✫ 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評定,同時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且無論補助與否,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敬請見諒。✫ |
◆ 聯絡窗口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社會救助科
林社工 怡蓉 (08)732-0415轉5411
‧社團法人屏東縣慈善團體聯合協會 助學組 李社工
電話 (08)736-4699
傳真 (08)736-9716
電子信箱 pingcijoint@gmail.com
Facebook pingcijoint@gmail.com (Happy Angel)
辦公室 屏東市華正路97號 老人文康活動中心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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