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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參與支持

服務申請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聽語障者(含外縣市)、合併聽語障者之多重障礙者個人或各機關團體需要服務聽語障朋友時,可逕洽縣府委託辦理服務單位:社團法人屏東縣聲暉聽障協進會申請。
服務項目
一、政府機關之會議、洽辦事務或陳情、申訴等。
二、非營利組織召開之會議。
三、偵訊或司法訴訟、警政訊問(含報案)及法律諮詢服務等。
四、醫療服務,如:手術、生產、門診、化療、復健、療育、一般健康檢查等
五、就學相關活動,如:親師座談會、家長會或學校日活動等。(一般在校求學階段連續性課程非屬本計畫服務之範圍)
六、社工員訪視、輔導案件、ICF需求評估及心理諮商輔導。
七、社會參與活動,如:展覽、活動參訪(配有導覽)、演講、成長性課程及社區大學課程等。
八、其他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認定之案件。
受理及服務時間
一、ㄧ般行程預約: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請利用電話、簡訊、Email、傳真、郵寄、視訊或親洽屏東縣聲暉聽障協進會申請(屏東市建豐路180巷35號-屏東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5樓)。
電話:08-7372174    傳真: 08-7354930   簡訊:0979-812-665
Email: a7354930@yahoo.com.tw
二、緊急案件專線0979-812-665
三、服務時間:ㄧ般預約行程周一至周日上午八點至晚間九點(視人力調度情形媒合)緊急案件及夜間服務可隨時提出申請服務。
應備證件
一、個人申請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二、團體申請:請檢附單位立案證書影本(
公務機關及學校請於申請表內加蓋單位戳章)開會通知單或活動簡章(含流程)
注意事項
一、本服務無需收費無服務時數與次數之限制。
 二、手語翻譯員除緊急或突發案件,請於1日前提出申請。

三、同步聽打服務請於5日前提出申請。
四、手語翻譯員及同步聽打員由承辦單位審視狀況派任,申請服務使用者/單位不得指定。
 五、因故必須取消或變更服務時間,需於服務預定前一天(
工作天)
通知業務承辦單位。
 六、本服務不提供私人商業利益之申請及機構、團體內部會議。(如理、監事會、成立大會等)
 七、申請人或單位於手譯員結束服務時請配合填寫「服務回饋表」。
手語視訊服務
一、運用手機、電腦透過網路通訊系統Skype或ine視訊,可即時諮詢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縣內活動查詢、協助掛號或代為反映意見等服務。
二、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每日4小時(每人每次諮詢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
視訊方式
一、加入「屏東縣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窗口」LINE,ID:7372174
二、申請SKYPE帳號後搜尋「屏東縣聲暉聽障協進會(a76777332)」並加入好友
申訴專線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08-7320415轉分機5453吳家瑜
 傳真:08-7321739

委辦單位屏東縣聲暉聽障協進會網站: http://www.ptsoundhome.org.tw/ap/index.aspx

相關說明及表單下載1.手語翻譯申請表(ODF下載)(WORD下載)
2.手語翻譯滿意度調查表(ODF下載)
(WORD下載)
3.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簡章(PDF下載)
4.同步聽打申請表(ODF下載)
(WORD下載)
5.同步聽打服務回饋表(ODF下載)(WORD下載)
6.申訴表(ODF下載)(WORD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