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福利項目 愛心手環(鍊)申請 一、服務對象: 1.設籍本縣65歲(含)以上,經醫師診斷為失智症或有疑似失智情形,具獨力外出之行動能力,有走失之虞者。 2.18歲以上設籍本縣並領有本縣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且類別包含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或失智症等有走失之虞者。
二、收費方式: 1.具失智症診斷書、身障證明(第一類)或走失報案記錄等文件可免費申請。 2.若無上述資格者,則自費申請,申請費用為700元(內含手鍊工本費:200元、個案服務費:每人每年500元)。 3.愛心手鍊遺失或損壞需換發者,自費200元工本費。
三、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緊急聯絡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走失報案記錄。 5.失智症診斷書或身障證明(第一類)。
四、相關申辦說明(請點此) | 辦理鄉鎮 屏東縣內各鄉鎮市 | 承辦人 潘小姐或洽詢各鄉鎮市公所 | 電話 08-7320415轉5511或洽詢各鄉鎮市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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