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內容說明 |
◆ 壹、緣起: 本府於105年與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險公司及財團法人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共同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南山人壽集體投保型微型傷害保險,其投保方式為民眾個別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辦。 109年本縣為增進經濟弱勢與特定身分民眾之基本保障,強化社會安全網之建構,新增團體投保模式與投保對象,縣府結合財團法人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本縣15歲至75歲列冊低收入戶者及15歲至60歲設籍屏東縣領有輕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者,主動投保「南山人壽團體微型傷害保險」,提供遭遇意外事故之保障。 110年本縣再擴大新增15歲至75歲列冊中低收入戶者,造冊投保「南山人壽團體微型傷害保險」,提供弱勢民眾遭逢意外時的保障傘。 另原105年7月辦理個人投保申辦的「集體投保型微型傷害保險」,契約屆滿後將協助轉入本團體型微型傷害保險,使弱勢保障不中斷。 111年本縣與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合作延續辦理團體微型傷害保險,對象為「15歲至75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15歲至60歲領有輕、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者」。 |
◆ 貳、辦理單位: (一)屏東縣政府 (二)財團法人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參、實施期間: 1年期(113年8月15日零時起至114年8月14日午夜12時止)。 |
◆ 肆、實施對象: (一)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年滿15歲以上至75歲之民眾 (二)本縣領有輕度或中度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5歲以上至60歲之民眾 |
◆ 伍、保障內容: 南山人壽團體微型傷害保險(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失能保險金)。 |
◆ 陸、保障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
◆ 柒、經費來源: 財團法人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全額捐助。 |
◆ 捌、諮詢窗口: 社會處社會救助科 鍾社工 08-7320415轉5412 或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黃社工 08-7320415轉5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