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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身心障礙者乘車電子票證【博愛卡】、【博愛陪伴卡】服務

【博愛卡申請】
  臨櫃申辦地點:本縣任一處鄉鎮市公所(★社會處無臨櫃申辦)。
 
線上申請: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https://www.pthg.gov.tw/PlanJdp/images/Icons/link.gif
 


  
身心障礙者乘車博愛卡三大優惠:

1.初次辦卡免費
  2.持卡感應搭乘國內火車、捷運、公車客運,即享半價優惠
  3.每月500元免費乘車補助:搭乘火車起站或迄站於本縣境內站點、小黃公車、本縣境內公車客運
,113年10月1日起,開放使用YouBike及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還可搭乘東琉線(琉興航運)或鹽琉線(大福琉球航運)到小琉球。
  
  
只要您是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縣民,請至縣內33處鄉(鎮、市)公所免費申辦博愛卡


  
一、申辦對象:
  ●申辦對象:設籍本縣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縣民。

二、博愛卡電子票證內含: 
  ●補助錢包-
每月500點 (1點=1元),可搭乘火車(起站或迄站於縣境內) 、小黃公車、縣內客運公車,113年10月1日起,開放使用YouBike及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還可搭乘東琉線(琉興航運)或鹽琉線(大福琉球航運)到小琉球。→每月補助點數會在當月初次使用博愛卡感應到本縣補助範圍之刷卡機時,即會自動更新當月點數。

●儲值錢包-可自行儲值現金,搭乘國內捷運、台鐵火車及外縣市公車,享半價優惠。→便利超商、捷運及火車客運場站皆可儲值

身心障礙證明背面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可再申請陪伴卡一張

三、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請:本人(或委託人)攜帶下列申請資料洽33處鄉(鎮、市)公所申辦: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二吋半身彩色照片2張(於照片後請註明申請人姓名)

●印章(或本人親自簽名)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

●敬老卡及博愛卡僅能擇一辦理
敬老卡資訊詳細請點網址

 (二)線上申請: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https://www.pthg.gov.tw/PlanJdp/images/Icons/link.gif
   
  
四、博愛卡使用規定 
  ●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贈與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經查獲者,收回其票卡並自查獲之日起停止其優惠措施1年;第2次查獲者,停止其優惠措施且不得再申辦。

遺失需掛失:遺失時,應由持卡人以電話(07-7912000)向一卡通票證公司辦理掛失。

●若遺失、毀損或其他因素致需第二次以上申辦,需自付製卡費110元,博愛卡+陪伴卡2張為220元。

●搭乘火車請走「地方社福卡」TPASS專用通道,社福卡可搭乘區間(快)車、莒光號、PP推拉式自強號。不可以搭乘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台鐵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

● 部分縣市之專用通道尚未完工(雲林縣斗南站至石龜站),持社福卡出站會扣儲值現金,暫無法扣點。

●陪伴卡應緊隨博愛卡之後使用,始得享有半價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之優惠,單獨使用時仍以全票計價。


  
五、 小黃巴士相關資訊請參
  

六、製卡天數說明

1.33處鄉(鎮、市)公所皆為現場製卡:當日申請現場領卡

2.線上申請:約7-10個工作天


  • 相關圖片
    1. 公所2(共2張)
    2. 公所3(共2張)
  • 相關檔案
    1. 01屏東縣社福卡申請表-1130603(跨鄉鎮市公所申辦)
    2. 02 博愛卡申請委託書
    3. 06 優惠記名卡處理作業單-屏東-1050601
    4. 屏東縣敬老卡及博愛卡補助計畫(1131001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