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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圖

組織架構圖:局長-副局長-秘書-核子事故應變及災害搶救科:保養場-防災企劃科-火災預防科-教育訓練科-緊急救護科-救災救護指揮科-火災調查科-督察科-政風室-會計室-人事室-行政科- 特搜大隊-第一大隊:屏二分隊-里港分隊-瑪家分隊-三地門分隊-屏東分隊-鹽埔分隊-麟洛分隊-霧台分隊-長治分隊-九如分隊-高樹分隊-第二大隊:潮州分隊-萬丹分隊-新埤分隊-內埔分隊- 萬巒分隊-來義分隊-龍泉分隊-竹田分隊-泰武分隊-第三大隊:東港分隊-林邊分隊-枋寮分隊-新園分隊-崁頂分隊-佳冬分隊-琉球分隊-南州分隊-春日分隊-第四大隊: 車城分隊-牡丹分隊-墾丁分隊-恆春分隊-滿州分隊-獅子分隊-枋山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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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消防局共同目標:1.安全第一2.團隊合作3.尊重生命4.廉潔效率5.開放溝通

屏東縣消防局共同目標圖片


督察科業務職掌

掌理消防勤、業務督導、考核、紀律維護及其他有關督察等事項。
督察綜合業務、督察法令宣導、勤業務督導考核。
服務工作:消防風紀及生活輔導。

 

行政科業務職掌

掌理研考、文書、法制、印信、檔案管理、為民服務、新聞聯繫、民意機關聯絡。
工程、財物、勞務採購、營繕、出納、財物管理、事務管理業務。
本局行政事宜及其他不屬於各科、室等事項。

 

會計室業務職掌

辦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人事室業務職掌

掌理組織編制、任免遷調、 差勤管理。 職務歸系、 訓練進修、獎懲、待遇福利、 退撫照護、 公(健)保。
在(離)職証明、服務證核發、公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

 

政風室業務職掌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所列職掌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救災救護指揮科業務職掌

勤務規劃管制。
支援勤務派遣。
局務會議。
資訊及通訊業務。
一般業務:
(各項救災、救護與民服務成果統計等事項、本科工作計劃研定及勤務研究發展之研議、各類圖表作業簿冊及應用資料之補充、更新與管理、定期及例行性報表填製及陳報、陳報紀錄、週、月報紀錄彙整陳報、本中心執勤人員輪值表之編排及各大隊輪表之管理、強化勤務指揮、督導、協調、聯繫、服務功能之檢討與擬議、重要案件及重大活動勤務之管制及通報、轉報、陳報、緊急災害之案件通報奉命調度消防人力、指揮支援處置事項、主管人員輪休、外宿表編排事項)。 新聞業務。

 

核子事故應變及災害搶救科業務職掌

掌理核子事故、火災緊急應變策劃、教育、訓練、動員演練、災害搶救。
救災資源及其他災害配合搶救。
消防水源之管理、整編、運用。
義勇消防人員及民間救難團體之管理、訓練、運用等事項。
水域救生及防溺措施執行。

 

緊急救護科業務職掌

掌理緊急傷病患救護系統、救護技術、大量傷病患初期應變、救援協助策劃與執行。
緊急救護業務規劃、督導、考核。
救護技術訓練:
(一)  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複訓)
(二) 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複訓)
(三)全民急救訓練宣導 
急救裝備器材採購。
緊急救護服務品質考核、緊急救護工作獎勵金核發。
與衛生機關、醫療機關間業務協調聯繫及執行。
緊急醫療救護系統之推動及執行。
緊急救護傷(病)患救護相關資料統計、分析。
鳳凰志工之考核及訓練。

 

防災企劃科業務職掌

綜理災害防救體系及相關政策之策劃督考與推動。
重大災害之統籌應變與協調事宜。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檢討與修訂。
各項防災業務推動、防災會報召開及辦理防災演習。
防災宣導、講習訓練及支援協定簽訂事宜。
防救災資源之整合及運用。

 

火災預防科業務職掌

掌理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之策劃與執行。
違反消防法案件處理、防火教育宣導、防焰規制之執行。
防火管理之相關業務、檢修申報之管理。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安全管理與檢查等事項。
火災預防相關業務、防火宣導教育。

 

教育訓練科業務職掌

掌理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及消防教育訓練課程。
教材、教具之編撰、策劃與執行等事項。
替代役男管理。

 

火災調查科業務職掌

掌理火災原因之調查、鑑定、統計、分析及相關火災證明之核發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