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7年10月30日廉防字第10705011180號函及本府107年1月24日10803334500號簽案辦理。
二、採購評選委員因擔任政府採購法之評選職務,而具有刑事法上之「授權公務員」身分。為落實「愛護、防護、保護」之「防護」工作面向,為避免採購評選委員因不熟悉法律相關規定而誤觸法網,法務部廉政署爰製作宣導影片,期盼透過溫馨叮嚀與提醒,使評選委員對自身身分與法律規範有所認識,以確保採購公正及公平。
三、旨揭宣導影片置於法務部廉政署Youtube官方頻道(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PCtxigQGCM)中,請於採購評選或辦理宣導課程時機多加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