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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辦護照服務及自動查驗通關

  
首辦護照服務

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受理首次申請護照並完成人別確認之在臺設有戶籍國民,持繳款暨證明單完成繳納護照規費後,可選擇至原申請戶政事務所領取護照或自付快遞費用郵寄至指定地址。
 

 一適用對象:
          首次申請護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的在臺設有戶籍國民。 
  
  二
申請流程:

首次申請護照在臺設有戶籍國民到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可繼續 向該戶所申辦護照,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於7個工作天內到指定的5大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審核及寄件,在繳費後14個工作天,即可持繳款暨證明單到原申辦戶政事務所領取護照,或選擇自付快遞費用由外交部將護照郵寄至指定地址。

  
自動查驗通關

配合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政策,自109年8月11日起針對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或護照親辦申請收件民眾,同時申請註冊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讓服務更便民。


 一、適用對象:
         當事人年滿12歲以上且身高140公分以上有戶籍國民

 
 二、申請流程:

於本縣任一戶所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或一站式服務同時辦理自動查驗通關註冊,可選擇錄存「臉部影像」或「臉部影像及指紋」, 經內政部移民署審核,註冊完畢且收到護照後1個工作日,即可於國際機場入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服務,若重新換發新護照無須重新註冊,一次註冊終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