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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四點
發佈日期:109-10-05 資料來源:屏東縣動物防疫所
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9月22日屏府農動字第10946397500號發布本公告,並自即日起生效。
類別:
[一般]
相關檔案
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四點修正總說明
(524.54KB).pdf
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四點修正
(484.44K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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