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琉球鄉納骨塔位申請作業流程
民眾確定進塔日期
3個月內進塔者
↓
至琉球鄉生命紀念館選取塔位
↓
民眾準備各項資料申辦
墳墓起掘者:申請人印章.身份證.除戶謄本.起掘前照片.
塔位遷移者:申請人印章.身份證.除戶謄本.骨灰骸遷出證明書.
剛死亡者: 申請人印章.身份證.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
↓
憑上述完整資料開立繳款書
↓
繳交款項(持繳款書至琉球農會繳納)
↓
繳完繳款始可進塔
二、收費標準
琉球鄉納骨堂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
樓 |
物 |
本鄉收費 |
他鄉收費 |
備註 |
一
樓 |
納灰櫃 |
15,000元 |
75,000元 |
※被存納者符合本鄉收費標準且為本鄉列管之低收入戶者,可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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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骨櫃 |
20,000元 |
100,000元 |
神主牌 |
5,000元 |
25,000 |
二
樓 |
納灰櫃 |
12,000元 |
60,000元 |
雙人納灰櫃 |
20,000元 |
100,000元 |
納骨櫃 |
15,000元 |
75,000元 |
三
樓 |
納灰櫃 |
10,000元 |
50,000元 |
納骨櫃 |
12,000元 |
60,000元 |
備註:收費標準適用期間自106.8.8起
屏東縣政府殯葬消費糾紛申訴專線:(08)733-5389
第2公墓申請作業流程
一、琉球鄉第2公墓墓基申請作業流程:
民眾確定墓基使用日期
3個月內使用者
↓
至琉球鄉生命紀念館選取墓基位置
↓
民眾準備各項資料申辦:
1.死亡診斷書正本.
2.申請者身分證影本、印章.
3.除戶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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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上述完整資料開立繳款書
↓
繳交款項(持繳款書至琉球農會繳納)
↓
繳完繳款始可使用墓基
二、收費標準:
琉球鄉第2公墓墓基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
區 |
本鄉收費 |
他鄉收費 |
備註 |
第一區
墓基 |
3,000元 |
15,000元 |
※墓基使用者符合本鄉收費標準且為本鄉列管之低收入戶及無人認領之屍體,可免費使用.
第二、三款低收入戶死亡依照收費標準繳納二分之一使用費.
設籍本鄉之鄉民,無力籌措喪費,經專案申請並調查符合低收入戶標準者,得比照第三款之規定辦理 |
第二區
墓基 |
2,000元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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