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造產業務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正本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進入公共造產風景區免予收費: (一)本鄉鄉民(需出示身分證)。 (二)因公執行職務人員(需本所同意者)。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需出示相關證件佐證)。 (四)志工憑志願服務榮譽卡(需出示榮譽志工證)。 (五)未滿六歲以下兒童(需出示能辨別年齡之證件)。 (六)其他經本所核准者。 §出示證件半票者: (一)學生(不含博、碩士生)、軍警。 (二)退休軍公教人員。 (三)65歲以上長者(含永久居留證者)。。 票價:全票120元/半票80元/團體票100元(團體人數20人以上者) 二、觀光發展行銷。 三、直升機飛行場清潔維護。 四、琉興有限公司業務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