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琉球鄉公所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意見信箱
屏東縣政府
小琉球旅遊資訊網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line
Email
關鍵字搜尋
搜尋
mobile_menu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徵才公告
琉興專區
關於我們
細說琉球
鄉長介紹
組織架構
旅遊資訊
風景據點
迎王祭典
行程建議
交通資訊
食宿資訊
便民服務
檔案應用專區
統計資料專區
全民國防手冊專區
公開資訊
民政課
行政課
社會課
財政課
建設課
觀光課
清潔隊
幼兒園
主計室
多媒體專區
桌布下載
電子相簿
防救災專區
防救災資訊
全民防災e點通
屏東縣防災資訊整合平台
廉政專區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鄉代會專區
鄉代表簡介
代表會最新消息
議事日程
會議記錄
議事錄音檔
議事錄
債務訊息
防疫專區
:::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徵才公告
:::
最新消息
Line
Facebook
列印
首頁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澎湖縣白沙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修正條文
發佈日期:107-05-24 資料來源:琉球鄉公所
第二十一條 本鄉轄內居民及於本鄉服務因公殉職者及當年度經
政府列冊各款、各類之低收入戶申請使用納骨堂(塔)者
,免收使用費,但以順序位置為限,如自行選擇指定放
置位置者,不予減免,本條優待不含特區。
後寮、通梁、村民使用第一公墓納骨堂,除特區外,
骨灰(一樓舊有部分免費)及骨骸區依收費標準減收百分
之五十優待。另員貝村民除特區外,骨灰及骨骸區依收
費標準減收百分之五十優待。
吉貝村民使用第五公墓納骨堂及鳥嶼村民使用第八
公墓納骨堂,除特區外,骨灰及骨骸區依收費標準減收
百分之五十優待。
類別:
[一般] [琉球鄉]
相關檔案
澎湖縣白沙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修正條文
(14.19KB).odt
(11.12KB).docx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