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
二、適用本專案作物:
生鮮農產品(不限定作物品項),共500件。
三、檢驗項目:
374項農藥殘留。
四、適用補助對象:
設籍本縣農民所生產之農產品。
五、檢驗費用:
原374項農藥殘留檢驗收費3800元,農民每件自付1800元(縣政府每件補助2000元)。
六、申請人須檢附文件(下列文件擇一即可):
1.檢附農保證明及身分證影本。
2.檢附農會登記證書或社團法人核准登記文件影本及會員證明。
七、繳費辦法:
(一)現場繳費。
(二)郵局匯票-抬頭請填「屏東縣檢驗中心」。
(三)匯款-銀行:臺灣銀行屏東分行。
帳號:017038005092
戶名:屏東縣檢驗中心代辦經費專戶
*煩請於匯款單註明送檢日期、單位,傳真至08-7378606
*請勿於匯款金額扣掉手續費或郵資費
**本專案係自主送驗結果,主要為輔導農民加強田間管理,非為裁罰依據,期盼農民多加利用此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