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縣民健康安全,屏東縣檢驗中心修正「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檢驗項目從原本的55項增加為74項,包含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李斯特菌及濫用藥物等,擴大檢驗服務量能,邁向全方位檢驗。
本縣檢驗中心具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與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雙認證,展現與國際並駕齊驅且具公信力的檢驗品質保證,目前提供收費檢驗項目類別,包括酒品類、食品微生物類、動物用藥類、農藥殘留類、鮮度指標類、真菌毒素類、食品重金屬類、食品添加物類、環境指標類等,另預定於年底前啟用濫用藥物檢測實驗室,提供縣內政府機關進行濫用藥物類檢驗。
衛生局局長施丞貴表示檢驗中心藉由不斷新增檢驗項目,提供更即時、更準確及更貼近民生需求的優質檢驗服務,本縣縣民或機關團體如有相關檢驗需求,請檢具申請書、資格證明文件、檢驗樣品及費用,向檢驗中心提出申請,中心將協助縣民檢驗把關,營造屏東成為安居樂業的健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