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mobile_menu
:::

資料開放宣告

  1. 授權範圍
    屏東縣政府網站開放資料(Open data)專區,網址為 : 連結
  2.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詳如網址:連結
  3. 相關事項說明:
    (1)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2)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3)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
  4. 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
  5. 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
  6. 本授權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