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鹽埔鄉自來水用戶申請費用補助計畫:
1.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30日止(以受理案件日期認定)。
2.補助條件:本鄉申請裝設自來水用戶且自來水公司完成受理案件登記者。
3.申請方式:申請人於自來水公司受理後,備齊下列文件:
(1)自來水公司受理申請證明文件(規費收據)
(2)委託合格水管承裝商代辦費收據
(3)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電匯帳戶帳號影本,無者免附
4.補助金額:每件申請案補助新臺幣1500元
5.停止補助條件:補助經費預算額度120萬元用罊後,即停止辦理補助。
完整公告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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