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09年10月23日海保生字第1090008679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地方民眾積極參與海洋保育事務,該署辦理旨揭計畫,鼓勵地方團體、組織結合在地資源及生活方式,帶動民眾主動參與及投入海洋保育行動,以達我國保育行動在地化及生活化之目標。
三、請轉知所屬社區並鼓勵地方團體踴躍報名申請,本案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財團法人、組織、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歡迎對海洋保育事務有興趣者踴躍參加,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1日17時止,詳細徵件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海洋保育署網站-訊息專區-最新公告 (
https://www.oca.gov.tw/ch/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