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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牧相關

農糧署「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作業方式」修正規定 
發佈日期:110-07-21    資料來源:崁頂鄉公所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0年7月16日農糧資字第1101070050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友善環境農業及十年化學農藥減半,補助農民施用國產微生物肥料、生物防治資材及農田地力改良肥料等資材。依上述會議決議事項及防檢局有關生物農藥購買規定,修正補助作業方式,重點說明如下:
(一)補助基準:修正國產微生物肥料產品依是否添加肥料成分,予以分級補助。(修正第3點第1款)
(二)補助對象:配合農藥實名制政策110年7月1日施行,增訂生物農藥購買人應提供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供農藥販賣業者登錄於農藥銷售管理系統(POS系統)。(修正第4點第4款)
(三)作業流程:增訂農藥管理法有關農藥使用範圍、防治作物病蟲害種類及購買規定。(修正第5點第4款)

三、修正之補助作業方式,請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網站(https://www.afa.gov.tw)首頁/農糧業務/土壤肥料專區/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項下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