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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牧相關

[宣導] 耕耘機、曳引機及插秧機等農業機械操作完畢後應清除積土 
發佈日期:110-01-22    資料來源:崁頂鄉公所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鳳屏工務段110年1月13日三工鳳屏字第1100004497號函辦理。

二、時值春耕季節,時有農作耕耘機、曳引機及插秧機等農業機械行駛路面時未清除積土,導致路面汙染情事,敬請農民於農耕季節農業機械行駛路面應清除積土,避免汙染路面(詳附件照片)。

三、交通部公路總局將加強稽查,如有違規嚴重情事,將通知環保單位及警察單位聯合查察,並依相關法規裁處。
 
類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