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冬鄉納骨堂連絡方式】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
上午8時至中午12時 (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 )
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佳冬鄉納骨堂管理室電話:08-866-0785
佳冬鄉納骨堂管理員電話:
邱先生 0927-201-101
黃小姐 0926-315-599
佳冬鄉公所-殯葬業務電話:
08-866-2714轉分機106
第二納骨堂〈新〉 |
一樓骨灰罈〈小〉乙位 |
本鄉25,000元 |
外鄉50,000元 |
一樓骨骸罈〈大〉乙位 |
本鄉30,000元 |
外鄉60,000元 |
二樓骨灰罈〈小〉乙位 |
本鄉23,000元 |
外鄉46,000元 |
二樓骨骸罈〈大〉乙位 |
本鄉25,000元 |
外鄉50,000元 |
三樓骨灰罈〈小〉乙位 |
本鄉23,000元 |
外鄉46,000元 |
神主牌位 |
本鄉10,000元 |
外鄉20,000元 |
夫妻櫃 |
本鄉46,000元 |
外鄉92,000元 |
第一納骨堂〈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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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一層〉乙位 |
本鄉 8,000元 |
外鄉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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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二層〉乙位 |
本鄉13,000元 |
外鄉2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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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三層〉乙位 |
本鄉11,000元 |
外鄉2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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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一至三層〉 |
全國列冊免費 |
本鄉中低戶減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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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寄放﹝地下室﹞ |
本鄉第一納骨堂開放堂位臨時寄放使用期間限一年,臨時寄放之進堂、退堂或更換堂位之申請準用第十二條規定。申請臨時寄放者需一次繳清第一納骨堂各樓層該櫃位全額費用,一年內遷出者則扣除四千元手續費後退還剩餘款項。臨時寄放進堂逾期一年者,不再退費依永久使用堂位收費。 |
示範公墓墓園區 |
每門(可放數罐骨骸罈) |
本鄉 4,000元 |
外鄉8,000元 |
公墓墓基 |
單棺(8平方公尺內) |
本鄉 4,000元 |
外鄉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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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棺(12平方公尺內) |
本鄉 6,000元 |
外鄉60,000元 |
註:一、申請文件應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
應備證件 |
- 申請人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印章、能證明申請人與往生者親屬關係之戶籍相關文件。
- 應檢附往生者之死亡證明書、除戶證明文件、火化許可證明、起掘許可證明、骨灰(骸)原存放處之管理單位所開立之遷出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 若已無相關戶籍證明資料者,應簽具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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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非本鄉轄內居民死亡,其直系血親、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一親等內之姻親曾設籍本鄉累計達五年以上者,申請使用時能提出戶籍證明文件者,比照本鄉轄內居民收費。
- 本鄉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以本鄉籍民眾為主,但世居本鄉累計達五年以上因故戶籍遷他鄉(鎮市)死亡者,申請使用能提出戶籍證明文件視同在籍鄉民,比照本鄉轄內居民收費。
- 本鄉之現役軍人因公死亡及在本鄉轄內死亡之無名屍體使用本鄉骨灰(骸)存放設施,得予免費使用;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列冊有案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本人死亡,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本鄉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本人死亡依現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但以上只限於使用第一納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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