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00~12:00 下午13:30~17:30
一、第六類第一目:無職業的榮民和榮民遺眷家戶代表。 二、第六類第二目: 1、已婚者:夫妻雙方均失業中 2、未婚:a、年滿二十且失業中。b、甫退伍。C、甫出獄者。
1、填轉入申請表。 2、身分證正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印章。 5、滿二十歲眷屬須附證明文件。如:學生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證明、退伍令、出獄證明或應屆畢業證書一年內證明影本。 6.上一投保單位之轉出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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