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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協會年度陳報各項資料一覽表
項次
陳報項目
【紀錄應附附件請參閱檢核表】
陳報時間
備註
01
監事會開會通知
每3-6個月(依章程規定)
開會7日前陳報公所及本府
02
理監事會會議紀錄(包含上季收支報表)
同上
會議結束後30日內一式二份陳報公所
03
會員大會開會通知
每年至少1次
開會15日前陳報公所及本府
04
會員大會會議紀錄(討論提案包含上年度決算、下年度工作計畫、下年度預算)
同上
會議結束後30日內一式二份陳報公所
05
本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含財產目錄、資產負債表)
大會提案討論議程中通過
隨大會紀錄一式二份一併檢附陳報公所
06
下年度工作計畫、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大會提案討論議程中通過
隨大會紀錄一式二份一併檢附陳報公所
07
大會手冊(議程、工作報告-理事會與監事會、決算表、財產目錄、資產負債表、收支報表、工作計畫、預算表、會員名冊、章程)
定期大會每年一次
隨大會紀錄一式二份一併檢附陳報公所
選舉
理事、監事:(選票保留至下屆結束) 得票數、當選名單、候補名單。
於大會臨時動議後選舉程序中進行
納入大會會議紀錄
選舉
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同上) 得票數、當選名單
於理監事會中分別進行
納入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資料: 立案公文、立案證書、印信(獲得核准啟用)、圖記啟用核備函、圖記變更核備函、章程、章程修訂核備函、法人登記核備函、社區存摺、統一編號登記證明、社區會務運作工作手冊。
保存年限至少十年:(收文實體、發文實體、公文登記簿)
會務-理監事名冊、開會通知、會議紀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工作計畫…。選舉票(保留至該屆任期屆滿)
財務-財產目錄、收支流水帳冊、分類帳冊、收據存根、年度收支決算表、年度收支預算表…。 業務-活動計畫書、活動成果報告書…。
注意事項: 1.呈報各項資料敬請備文,否則視同未呈報。
2.發文敬請加蓋負責人章(理事長章)並註明會址及聯絡電話(手機),否則視同作廢。
3.函文本府請勿使用影本(蓋章處),否則視同作廢。
4.發文字號應為「屏縣□□□□社區(○)字第102001號」起。【前二□□為鄉鎮市簡稱,參照原公所字號(如屏市、潮鎮、林鄉.),後二□□為社區名稱摘錄二字,○為理事長名字摘錄一字,若為籌備會期間則於屏縣□□□□社區後(○)前加一『籌』字,立案後去除之。號部分前三碼為年度,後三碼為公文流水編號】。
5.會議資料敬請註明屆次別,非以年度計算。
6.社區相關資料表格規定及辦理各項活動擬申請本局補助者,請依「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業務資訊/社會行政科/社區發展協會/會務、業務專區」項下之規定辦理。
7.凡社區社團會務未依法運作者,本府將駁回或建議中央駁回其補助申請。
屏東縣政府 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林弘昌 7320415轉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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