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贈品送完即提前截止(兌換時間:上班日上午9點~下午4點,中午休息)(一)行動支付消費存發票期間(111年2月1日~2月28日)。(二)兌換期間(111年3月7日至3月11日)。 二、活動方式: 需同時符合以下三項限制條件(一)出示已下載完成的統一發票兌獎APP。(二)10筆以行動支付消費並以載具(限以手機條碼及歸戶手機條碼之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及捐贈1張雲端發票即可贈送100元票券1張,數量有限,換完為止。(三)1人限兌換1次,每筆消費金額應達10元以上。
111年02月01日09點00分起至111年03月11日16點00分
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恆春鎮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總局及三分局(潮州、東港、恆春分局)
財稅局
洪頤芬
733808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