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項目:
110/5/16-6/30「勝利星村」及「屏東演藝廳藝術商場(乙)委託經營管理案」(讀者城市)進駐店家租金及權利金各減收50%之紓困方案延長至110/9/30止,並新增緩繳措施。
2.補助對象:
本府文化處所轄「勝利星村」及「屏東演藝廳藝術商場(乙)委託經營管理案」(讀者城市)進駐店家
3.補助內容(條件):
上開館舍租金及權利金減收延長及緩繳:110/5/16-6/30「勝利星村」進駐店家、「屏東演藝廳藝術商場(乙)委託經營管理案」(讀者城市)租金及權利金各減收50%之紓困方案延長至110/9/30止,另第三、四季(7-12月)租金及權利金得緩繳至110/12/15止。
4.申請期限:無需申請
(勝利星村店家5-6月溢收部分,於第四季帳單自動扣抵;7-9月則併同第四季帳單開立繳費單)
5.申請窗口: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張小姐08-7360330轉302及勝利星村 黃小姐08-7320567轉18